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

  • 保额自选,灵活可变。
  • 投资保底,理财方便。
  • 持续交费,奖励多多。
  • 缓期交费,保障不变。
  • 保单价值,透明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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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项目
    保险利益
    身故保险金

   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,可获得理赔。保险金额为保单价值和105%和基本保险金额两者较大者。

    基本保险金额

    投保时,您可以在我们指定的范围内,选定你需要的基本保险金额。为了满足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障需求,在符合公司规定的情况下,您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。

    现金价值

    现金价值等于保单价值,保单价值详见“运作原理示意图”

    最低保证利率

    本产品保证利率为年率1.75%,对应日利率为0.004795%

    部分领取

    若您急需一笔现金,您可以向我们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以解燃眉之急,您不需承担任何利息,并且只要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,您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。部分领取随时进行,满足您人生旅途中的多种需求。

    犹豫期退保

    如果您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,要求解除合同,我们退还您所缴纳的全部保费。

    解约

    保险合同签订后十日后,要求解除合同,您可以一次领取您的现金价值。

     
      责任免除
      (一)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:
    (1)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;
    (2)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、故意自伤;
    (3)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    (4)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(或最后复效)之日起2年内自杀;
    (5)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;
    (6)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;
    (7)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    (8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      发生上述情形,主险合同终止,我们给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现金价值
    (二)如果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,并且在新增的基本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2年内,被保险人因为自杀导致身故,我们 对新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。
    本页面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,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。
     
       
     
       

     

     

    本公司声明:以上举例仅为理解条款所用,并不代表本产品实际分红情况,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,特提醒客户注意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智富人生、智盈人生万能寿险结算利率历史情况

     

    月份

    日利率

    日利率乘以365

    20087

    万分之1.5710

    5.75%

    20086

    万分之1.5710

    5.75%

    20085

    万分之1.5710

    5.75%

    20084

    万分之1.5027

    5.5%

    20083

    万分之1.5027

    5.5%

    20082

    万分之1.4344

    5.25%

    20081

    万分之1.4344

    5.25%

      

    更详细内容,请联系资深顾问 曹华健  137-2347-1292  深圳24小时咨询服务